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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节 大明律(2/3)

作者:吹牛者
老怕是从三亚一路到临高所有电线杆子挂一次都不够啊。所以呢。这个案子从一开始就定位错误。这是一起财产侵害案:杨元老的私人财产杨继红侵害元老院的公共财产林小雅。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是杨继红的所有人杨欣武,和杨继红本人根本没有任何关系――她只是一件东西而已。或者说,一匹马,一条狗。”

姬信的脸上露出了难以置信的神情。程咏昕暗暗得意,继续说道:

“杨元老毁坏元老院财产的赔偿责任:死者的身价、这几年的培养费用。至于女仆,既然没有人身权利――根本不算人――自然也就没有承担罪责的权利。应该交由主人严厉看管并处罚:至于杨元老是打杨继红的屁股还是罚她立壁角就悉听尊便了。”

“你的意思是,杨继红杀死林小雅,杨欣武赔元老院一匹马?”

“正是如此。”

“这不大妥当。”

“这不就是伟大的元老院亲手建立起来的制度吗?”程咏昕笑得有些慵懒,“当然,如果这样干,仲裁庭的诸位和国家警察不好交代,他们肯定会跳起来,我们的杜女王也得掀起一场大批斗,所以我还有第二套方案,虽然不能让杨继红无罪,起码也能让她少坐几年牢。”

“请您说说看吧。”

“如果杨元老在法庭审问的时候向元老院提出:在三个月前,他就打算让杨继红脱籍,并且准备正式娶为妻子,只是因为教育部门近期各种任务多,所以将各种手续延后了。但按事实婚姻原则,杨继红应该算妻子――就算仲裁庭不承认,杨继红是自由民这点是毋庸置疑的。至于口说无凭,可以请其他元老做个证言――这个顺水人情我相信有很元老愿意做得。

姬信的眉头皱了起来,他默默的喝了一口茶。

“于是这个案子又生变化了:成了一个归化民杀死元老院奴隶的案子了。这样之前警察和法院的工作就算没白干了――案子还是凶杀案。但审判结果又有不同:按大明律,身份高的人杀死身份低的人是有减刑的,一个奴隶威胁一个平民,平民在反击时失手杀死奴隶。算杀人罪但减半责任。这个案子按下限七年判,那么应该减半判三年半,又因为嫌疑人有身孕,可以给缓刑二三年,运气好的话坐半年牢就出来了。”

一口气说完这一切,程咏昕依旧气闲神定,姿态优雅的端起茶盏饮了一口。

姬信在她说话的时候一直保持着洗耳恭听的态度,没有插话,此时他才开口道:

“我有个问题。”

“请说吧。”

“你看过《大明律》吗?”

程咏昕的手微微一颤:“我想,整个元老院还没有几个人能够质疑我的古文功底。”

姬信从容的说道:“我想,你肯定没有看过《大明律》,也没有读过《大诰》或者《大明律集解附例》之类的书籍,甚至连硕士研究生级别的有关大明法律的论文也没读过。”

程咏昕的脸色刷的白了,端起得杯子猛地一倾,立刻烫到了舌头,差点拿不稳杯子。

姬信继续说:“你提出的思路的确很有意思。不过从法理上来说是行不通的。按照你的‘奴婢相互斗杀’或者‘良人杀奴婢’的思路,大明律这么规定的:

“凡斗殴杀人者,不问手足、他物、金刃,并绞。故杀者,斩。

“斗殴杀人,无论是用手脚、刀剑还是其他工具,都处绞刑。蓄意谋杀者,处斩刑。

“凡奴婢殴良人者,加凡人一等。

“这里的‘凡人’是指彼此无关系的平民。

“良人殴伤他人奴婢者,减凡人一等;若死,及故杀者,绞。若奴婢自相殴伤、杀者,各依凡斗伤、杀法。相侵财物者,不用此律。

“奴婢与奴婢相殴,均贱人也,故其或殴、或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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