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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天下得一都尉难(1/4)

作者:情何以甚
“林况畏责自杀,已是北衙定论。”得鹿宫中,天子高坐金色石台,依然不见什么情绪,只问道:“事隔这么多年,你要为他翻案?”

“林况大人当年的确是自杀,这一点毋庸置疑。但自杀的原因,却不可能是‘畏责’。”

姜望说道:“红窑案、金线案、紫缎案……这些名噪一时的大案要案,有人人畏难的,有盘根错节的,有复杂凶险的,都是林况亲手破获。微臣翻阅卷宗,面对案情,常有瞠目结舌,不免为之惊叹。林况若是畏责之人,办不下这些大案。青牌创建以来的第一神捕,又怎么可能畏责?”

能把林况当年破过的有名大案如数家珍,足见姜望在私底下所费的工夫。那是抱着厚厚的卷宗,反复研究过。

任何人其实只要读过这些卷宗,也就大概能看到林况是何等样的一个人。

而他继续道:“嫌犯死于囚室,难道不是看守之责?难道不是狱卒之责?

何以当年田汾死在监牢,却是林况畏责自杀?

现在都说是林况抓错了田汾,可田汾死的时候,他身上的疑点还没有洗清,只是因为他死了,才无法继续追究。这怎么能够就直接定论,说是‘抓错了’呢?

臣翻阅记录,查问当年经事者,发现在当年,‘抓错人’的声音和‘田汾有问题’的声音,其实是一半一半。

但在林况身死后。似乎大家就都承认是他抓错人了。

可世间怎有这样的道理?

岂能因为林况身死,无法为自己说话,还活着的人就已经不需要再调查,可以擅下定论?这对死者何其不公!”

天子并不说话。

姜望于是又道:“十一殿下有一幅遗笔,是他生前所书最后一幅字,遗赠于臣。”

天子果然有了些兴趣,问道:“写的什么?”

姜望答道:“字曰,‘天不弃我大齐,生我姜无弃!’”

天子一时沉默,显然也陷在这句话的情绪中。

姜望则继续道:“何为不弃大齐?”

他抛出这样一个可以称得上宏大的问题,又自己答道:“臣以为,是不弃齐臣、不弃齐民!

尽忠职守者,不该被弃。

有功于国者,不该被弃。

凡为齐而战,无论老幼贤愚,不应为大齐所弃!

十一殿下在时,之所以给那冒牌的张咏机会,只是因为我大齐不忘勋臣。

同样的,殿下生前屡次钦点林有邪办案,亦是表示我大齐不忘林况这样的名臣。

盖因林况虽是自杀,却是死于流言,死于怖惧,死于冤屈……而非畏责!”

姜望宏声朗朗,理甚直,故而气甚壮:“林况任职北衙期间,主导破获大小案件一百三十七件,件件卷宗在录,线索翔实,证据充分。

其人指导、辅助后进青牌破获案件,更不计其数。

独创的青牌办案手段高达四十四种,制定的诸多规则,如验尸须两人以上监督进行……至今都在沿用。

生前从无徇私之举,死后彻查其行其迹,竟无一事可责。

这样的人才,不应为国朝所弃。

臣请陛下复核林况自杀事,为其正名。使天下人知,天子无弃天下也!”

天子只问道:“姜卿以为,林况如果不是畏责自杀,那是因为什么自杀?”

韩令不由得提起几分注意。

姜望这番话说得实在漂亮,令他暗生惊讶。以姜无弃的遗字,动天子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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