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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5 与我融为一体(2/3)

作者:三脚架
万,同时还间接的享有了可能千分之几或者万分之几原来公司的股份。

可实际上并不是这样,当董事会拒绝你变现或者转让你手里的股份时,你会不会饿肚子全部取决于资本家是否突然发善心。

在联邦的历史上也出现过不少次这样的案例,某个大公司通过交换股份的方式吞下了小公司,小公司的创始人还没有来得及登上人生的巅峰就宣布了个人破产。

因为在他们签订的协议中有规定,在交换股份后的一定时间里禁止变现和转让,否则就要赔偿巨额的赔偿金。

等通过其他方式逼死这些小商人之后,公司又以极低的价格,按照股份转让合同补充条款里的内容,低价优先买回了他手里的股份。

有些公司甚至会在补充条款里指定一个用于回收这些股份的价格,他们几乎都不掩饰自己的贪婪嘴脸。

就这样,可能用几乎没有付出的代价,他们掠夺了一个又一个小公司。

也许有些人会问,那么拒绝他们不就行了?

这个问题……有时候很困难,首先很多人拒绝不了一夜暴富的渴望。

在联邦实现自我价值的唯一方式和标准,就是让自己看起来变成了一个“成功人士”,也就是有钱人。

其次,商业上的斗争比人们想象中的要血腥的多,一点也不浪漫,更没有什么对敌人的敬重。

每个在商战中家破人亡,最终选择跳楼结束自己生命的人证明了这一点。

即便人们知道这里面有些陷阱,有时候他们也得往里面跳。

交换持股后的现金,就是另外一种保障。

此时的帕图先生在那么短暂的思考后,给出了愿意出现金投资的方式,当然他口中的现金虽然是现金,却不是一次性打进来的现金,而是分批的。

林奇没有立刻答应下来,“太多的股权让出去之后我对公司的控制力会降低,但是我们都知道我没办法拒绝一些投资者,在我能拿出来的这些股份中,谁占多少,并不我们某一个人就能决定的。”

帕图先生点了点头,“你的意思是你想要持有关键票?”

林奇点了点头,没有否认。

“但是你这样做肯定会让人一些不满,你其实可以通过其他的方式完成这一点,比如说我会站在你这边。”

林奇听到这忍不住笑了起来,他反问了一句,“你自己信吗?”

“至少在这一刻,我相信我能做到这一点!”

林奇摇了摇头,说了等于没有说。

在联邦创始人被股东们踢出决策层乃至董事会都是很常有的事情,没有人保证自己的利益时时刻刻都和创始人在一起。

与其让别人作为依靠,倒不如拿住关键票。

按照联邦法律的规则,任何重大投票都必须有大多数人同意才行,那么什么是大多数?

这是一个比较复杂的概念,因为最早树立“大多数”这个概念的人自己也不能确定到底怎样叫做大多数。

于是他们搞了一个简单的方法,找来了一些人,再给他们分一分。

如果只有两个人的话,谁也说服不了谁,这里面不存在大多数。

有三个人的时候,如果有两个人站在了一起,那么这就属于大多数。

换而言之大多数要多于百分之五十,但又不能超过太多。

最后在一些数学家的帮助下,确定下来了“大多数”这个概念必然要超过百分六十六。

换句话来说,林奇必须持有不低于百分之三十四点一的股份,才能掌握住“关键票”。

只要他不同意的事情,董事会就没办法强行的通过。

他自己持有百分之三十四点一的股份,能让出来的就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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