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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4、错的是这个社会(2/2)

作者:红伟的笔名
。”

“最近很多主播都离开斗虎,看来斗虎现在已经是一只小病猫。”

……

斗虎对于这次的跳槽事件并没有发什么声明,而是直接把一张律师函送到杨之波手中。

要求对方赔偿违约金3000万。

给出的依据是斗虎平台已经和杨之波签下长约合同,并且在合作期间投入大量的广告费、包装宣传等费用,且在杨之波跳槽后对平台造成大量的客户流失。

这则消息传出来后,顿时引起了更大的轰动。

杨之波愤怒地表示,这3000万的违约金不合理。

他在斗虎平台那么长时间,分成收益也不到300万,现在让他卖身也拿出不3000万赔给斗虎。

于是他在微博上痛哭流涕地发了一段视频,控诉平台的黑心。

这次不仅仅他的粉丝出来支持他,就连大多数的高贵路人,也同样站在杨之波一边。

在普通人看来,平台一定是强势的一方,而主播一定是弱势的一方。

平台竟然能够让一名普普通通的主播赔偿3000万这个天文数字,一定是平台官商勾结,吸小主播的血。

石头和鸡蛋相碰,他们天然会站在鸡蛋一方。

他们不管法院的最终判决结果,也不看判决书,仅凭自己的喜好站队。

因此这几天时间,斗虎的网络声誉急转直下。

其他平台也趁机煽风点火,买水军控诉斗虎。

人人都在声讨斗虎平台。

无数人跑到洛修的个人微博之下,骂他是个黑心无良商家。

要求他出面解释这件事。

在他们看来,无论什么事情,找企业的大老板就对了。

在淘宝买件衣服,三天没收到货,也跑到老马微博下面问为什么还不给他发货。

更何况洛修的微博经常更新,粉丝量比很多当红明星都多。

现在很多人都乐于看到这位年青富豪翻车。

很多没读过什么书的网民,百度了几条法律条文,便得意洋洋地留言质问洛修:

“法律规定违约金高于损失30%,可以认定过分高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你要求赔3000万,这都10倍了,明显不合理。”

“说得好,他真的以为想要多少钱就能要多少钱呢。”

“还3000万,他这蠢货怎么不要人家赔30亿?”

……

他们内心觉得,洛修连这点常识都不懂,也太蠢了。

从而内心得到满足,觉得自己比洛修更强。

自己现在虽然月薪2000,那只是社会问题,是制度的问题。

错的不是我,是这个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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