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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六十二章:搞钱相公(上)(1/4)

作者:枪手1号
被人称之为钱相公,萧诚却是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

没钱行吗?

低如寻常百姓家,开门便是柴米油盐酱醋茶,敢问那一样不需要钱?

高如朝廷的外交、战争等,又有那一样不需要钱?

囊中有钱,心里不慌,啥事儿好办。

兜里没钱,办什么事都要思前想后,岂有不慌得一逼的道理!

那些叫嚣着萧诚利字当头,不修道德,与民夺利,罪大莫极的家伙,你去细细查一下,他们却是真正掌握着各种各样的赚钱生意,正源源不绝地把钱自己的怀里搂呢!

他们嘴里的民,可不是那些辛辛苦苦勤扒苦撑的底层百姓!

而是他们自己。

正是所谓人前一脸的仁义道德,人后一肚子的男盗女娼。

萧诚拿着铁扒子,不停地从他们兜里往外扒钱,他们能不急吗?

可那又怎样呢?

在做这些事情之前,萧诚先做了一件事,那就是收拢兵权,改革兵制。

依靠着先前在西南十数年辛苦打造出来的精兵,在前线战场之上一胜再胜,彻底地将兵权收拢到了自己的手中。

有了刀把子,再来做事情,那就容易多了。

嘴巴子,笔杆子,再厉害也没有刀把子厉害!

再者萧诚的嘴巴和笔杆可也一点儿也不弱。

而且在做这些改革的时候,萧诚拉拢地方也是不遗余力的。

就拿税收来说,过去的大宋朝廷可是包干到底的,什么收入统统地都收归三司,由三司度支。所谓的地方上的“留州”“公使库钱”等等都是名存实亡。

地方上要用钱,都要请示三司,三司给你用,你才能用。

地方之上,那叫一个穷得清汤寡水。

如今萧诚成立了税务总署,却是从法令之上把朝廷应得与地方所得给分得清清楚楚了。

比方说夏秋两道正税,那是不容置疑,要交给朝廷的。

人头税,是要交给朝廷的。

而由朝廷专营的比如盐、铁、酒包括榷场之类的收入,那也是朝廷的。

但是像商税这样的,朝廷便与地方之上有一个分成比例。

大致之上属于七三分成,朝廷拿走七成,地方拿走三成。

再比如像免役钱,朝廷拿走六成来统一调配使用,地方上留下四成来完成本地的一些工程,如果不够,那还可以向朝廷申请补助。能不能拿到补助,那就看各人本事了。

而其它的一些新法,大体之上,也都是如此,总是给地方上留足了利益。

如此,方能刺激地方之上工作的积极性。

特别像是商税这玩意儿,本身便是大宋税务的支柱,地方之上想要有更多的可以自己支使的钱财,便只能大力发展本地的商业,让商业更繁荣,收到更多的钱。

大锅里有了,自个儿的小碗里也才有。

如此一来,朝廷给了地方上更多的财务自由,也便刺激了地方官的工作积极性了。

给地方之上留足了利益,乍一看,朝廷的收入一定会减少了,但实施新法一来,朝廷的收入,却是稳步提高,今年一年下来,以半壁江山的收入,反而顶得上过去大宋最辉煌的年代。

如此一来,原本的质疑之声,至少在官场之上已是消声匿迹了。

团结大多数人,给予大多数人以足够的利益,这一向便是萧诚最乐于采用,而且乐此不疲,屡试不爽的招数。

现在萧诚更多的倒是关注着地方之上不能因为手上有了些许权利便胡作非为。

就像青苗钱这种贷款行为,有需要才贷,没需要伱要是逼着人家贷,那就有问题了。户部尚书徐向奇提出了为了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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