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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9章 一条鞭,永佃制(2/3)

作者:灵灵吼
媺娖顿了下,“此事扯远了,与今日议题无关,诸卿还是继续讨论田税改革吧。”

朱媺娖虽然没继续说下去,可一种大臣却都记住了,又各自在心里滴咕起来——

‘看来陛下做了女皇帝仍觉不够,还要为女子争夺权益啊。’

‘莫非陛下要恢复女子在汉唐时的地位?’

‘陛下做此事的决心很大,看来这大明天下真的要大变样了。’

‘···’

朱媺娖不知道众臣所想,知道了也不会在乎。

因为她确实决心做此事,不会因谁的阻拦而放弃。

不过,当前要做的还是田税改革的头两步,清丈田亩与摊丁入亩。

会议继续,很快户部主事熊汝琳提到的一件事,引起了朱媺娖及阁臣的重视。

“臣以为,清丈田亩时,百姓之所以容易为地主劣绅所蛊惑利用,阻挠官吏,乃是因为百姓多为地主佃户缘故。

我大明百姓,为佃户者众多,此中弊端连结,此番陛下既决心进行田税改革,当将佃租之弊一同革除,方为上策!”

听了熊汝琳这番话,朱媺娖不禁微笑点头。

看来户部中也是有一二能用之人的。

有郝光明及后世网络帮住,大明佃租问题她自然也有所了解,因为这事本就和大明田政一体,相互影响,分割不开。

大明承制宋元,这土地佃租关系自然便是源自宋朝时的永佃制。

按理讲,宋元明清都不抑制土地兼并,天下百姓应该很多无田可种,只能沦为流民。可实际上并非如此,百姓没了田后一般都会成为地主佃户,因为地主也需要人手种田。

甚至,很多百姓还会主动将田地送给有免税权的士绅、读书人、勋贵、藩王宗室,主动成为佃户,以逃避朝廷税赋。

之所以如此,便是因为“永佃制”的存在。

比如,一块地为地主所有,那么地主可以将田地佃给无田百姓租种。

这件事若严格按照永佃制执行,地主是无权随意增租的,也无权干涉佃户去种植什么,甚至不可随意剥夺佃,也即是不能随意解除田地租赁关系。

历朝历代都有聪明人,弄出这个永佃制,就是为了缓解田地兼并所导致的社会矛盾。

当然,任何制度都得看落实得如何,落实不好就起不了作用。若落实偏左,则又容易引起另外的矛盾。

如大明中后期,便有很多福建人到江西种田,反客为主,成为了二地主,以佃户的身份逼得地主都不好过。

而在大多数地方,又有许多地主随便找个借口夺佃,以此压迫佃户。至于涨租,更是家常便饭。

所以,很多时候不是没有好政策,而是没有很好的去落实。

当然,永佃制于封建王朝而言,并非都是优点,也是有不少缺点的。

朱媺娖看向熊汝琳,问:“你既然知道佃租事弊端,可否具体讲一讲?”

众臣听此并不意外。

给朱媺娖当了半年的臣子,大家都明白,朱媺娖最讨厌臣子空谈大言。凡开会,臣子发言必须言之有物,最好还能说清楚具体事宜乃至提到具体数据。

熊汝琳敢在御前会议上提这个事,自然是有准备的。

他道:“我朝田地租赁之法为永佃制,此法虽有益于佃户,却也存在弊端。

即佃户租种天地后,不仅可以长期使用该土地,并让子孙继承佃权,甚至还可以出卖、抵押、典当以及再租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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