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人便是王参之,乃王夫之二兄。>
湖南衡阳王家王朝聘有三子,长子王介之、三子王夫之,都已是举人,唯有二子王参之才名最不显,去年春上才中秀才。>
王介之留在湖南没出来,王夫之被堵胤锡招入了幕中,章旷则是将王参之招来,当了巡抚衙门的学科参事。>
常礼后,章旷将电文给王参之看,问:“立三(王参之字)觉得此事该怎么办?”>
王参之看完电文,眉头拧成一团——因为朝廷竟然要让顺天府实行三年义务小学制!>
这个政策并非独立出现的,而是在应天府、顺天府、成都府三地实行。要求今春便办,今秋则须看到一定成果。>
政策具体内容是:>
三府年龄在五至十岁孩童,无论男女,皆需上小学。可男女分班,也可男女混班。>
连续上学四天,放假一天,如此往复。>
节日可放假。>
小学不仅不收取束脩,还需管孩子一顿中午饭。>
若父母不送适龄孩子入小学,官府有关机构将一年罚款一两。>
三年义务小学制皆由大明朝廷拨款,转款专办。>
各小学学生不得少于一百人,且小学设立须得获得省提学司批准,并向礼部报备。>
另外,小学所用新教材,将由朝廷有关部门刊印、发放。但小学所需各科教师(先生),须得由地方负责征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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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教师薪俸也包含在义务教育花费中。>
并且朝廷对小学教师薪俸直接做出了规定,暂为:普通各科教师月给银三两,各班主任教师月给银四两,年纪主任教师及学校各科主任皆月给银五两,副校长月给银七两,校长月给银十两。>
若有兼职,则以最高职位发放薪俸。>
如今各个主要城市米价皆降到了二两一石,所以这个薪俸算是颇为不错了。>
三两银子,稍微节省,完全足够四五口每月花费。>
何况,一家人完全依赖一人赚钱养家的情况也是很少的。>
当然,仅以普通教师的薪俸对比某些地方私塾塾师赚的钱,便有又不足了。>
可对比另外一些地方,一些私塾塾师赚的钱又不如小学普通教师。>
孰高孰低,得看地方。>
然而,有些事不是有钱就能办好的。>
王参之将电文放到了章旷桌桉上,便道:“抚台,即便经费足够,可这小学所需的先生却未必好招。另外,强制适龄孩童们上学也就算了,还要求女童也上学,这恐怕会引起地方非议。”>
章旷道:“这些问题我也知道,找你来就是询问是否有办法解决。”>
对比三弟王夫之,王参之才智较为平庸。>
他苦思片刻,皱着眉头道:“先生我们可以先试着从地方读书人中招募,若无法招足,或许可以打那些罪囚家属的主意。>
至于让女童读书,卑职也不知道会有何等结果。但若是能将男女分班,在让小学女班用女先生,甚至令一校因男女而划分两部,或许可有效减少非议。”>
“用罪囚家属?”章旷露出沉思之色,“此事恐怕我一人上书未必有用,或许该求助于督师。”>
直接让罪囚当教师,朝廷肯定不会同意,甚至章旷等人也不愿意如此——那些人既然投效清虏,如何能再让他们为人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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