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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8章 伟大转变(请必订,感谢Q的螺丝的建议)(2/4)

作者:520农民
业。

不过,星海集团不能以此理由来解释就业问题,说不通。

周晨与沐阳商量过方案事宜,此次与校方的谈判由周晨唱白脸,沐阳唱红脸。

如果是沐阳提意见,也许校长考虑到沐阳的身份,大多不会反对,但这不是沐阳想要的,弄不好最终合作不下去。

于是,周晨解释道:「学生毕业后,只要在校期间正常完成学业,没有违法乱纪行为,品性端正,就可以真正进入星海集团工作,薪酬待遇和福利待遇与正常毕业生一样,毕竟都是正规毕业生,都是人才,不会区别对待,实际上,可能薪酬待遇还会比一般毕业生还会高一些,更容易得到重用;

如果星海集团不录用,只要不是违法乱纪行为,星海集团会给学生一笔五万元的赔偿。

如果学生毕业后不进入星海集团工作,比如进入其它公司工作,需要向星海集团赔偿高额培养费用,我们不希望为他人做嫁衣,本来就是为自己培养人才,最后人才跑向其它企业,那我们搞这个校企合作,最终是搞不下去的;

如果自由创业,或者继续深造,星海集团也不要这个培养费用了。」

星海集团的薪酬待遇和福利待遇好,不怕有企业挖人,但也会有企业高薪挖人,有协议约束,就断了学生身在曹营心在汉的心思。

校长问:

「四年时间,限制太长了也没用,想离开星海集团,那就会无心工作。

但是,既然是培养紧缺科研人才,我们所掌握的技术肯定是世界一流,如果学习已经参与到核心技术实践了,那就会有竞业禁止及保密协议,如果不在星海集团工作,离职后,不能从事同行业。当然,每年的保密费用,星海集团会正常支付。」

大多公司会与技术人员签竞业禁止及保密协议,但实际操作中,员工离职后,哪怕继续从事同行,也难做到限制,除非有损害原公司的利益,比如把原公司的图纸偷卖给新公司,使用原公司的专利技术。

而且,如果原公司不支付给离职员工竞业补偿金,员工跳槽到竞争对手继续从事原职业,那也不受限制。

这个补偿金,就看双方约定了,一般为月平均工资的30%。

校长思索了下:

说完后,转向校述记。

校述记也点头:

接下来,两方商议合作的详细事宜,如何保障学校、学生和企业的利益,实现三方共赢。

学生转学院后,星海集团为学生支付大三大四的学杂费和住宿费,每个假期,学生需要到星海集团参加相关培训,每个假期大概有20天时间,就相当于学生的假期变短了。

学生还是正常在学校上课和住宿,但在星海集团培训的时间同样不少,在星海集团培训期间,公司包伙食。

双方商议了两天时间,最终校企合作方案定了下来。

其实就相当于增加了三个专业而已,校方需要向教育部提出申请,要走流程。

不走流程也可以,就当不存在星海院系,学生还是归属于原院系,但到了大三,上课多半不会跟同班同学一起了。

对江浙大学和学生来说,学生能进入星海集团工作,那是最好的去向了。

三天后,星海集团与江浙大学在学校礼堂举行校企合作签字仪式。

合作即日开始,但校方和星海集团方需要准备教材,确定老师人选,教室和培训场地等等。

因此,从明年开始,这一届的大二学生就有机会,而刚上大三的学生就没有机会了。

校方与星海集团进行校企合作培养人才,在校园里引起热议。

星海集团定向培养,四年服务期,毕业包分配,这种事情如果是在其它公司,估计没啥人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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