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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6章 罗兰:此世的书法由我来定义!(2/6)

作者:不问苍生问鬼神
审阶段就已经直接拒稿了。

一直到了新一篇论文,众人才把目光投向他。

那正是加洛的投稿。

“我们再看看这一篇,《一种新型赛里斯文字书体及其魔法意义》……”

丑书之说,是私下里的非正式称呼。

实际上,加洛等人是把它作为一种新型的赛里斯书法来看待。

他打散了赛里斯文字的固有结构,通过一种想当然的方式,结合亚特莱茵文等字母文字特征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造。

至于这种改造的效果如何,那就见仁见智了。

而这也是争议的来源。

“罗兰先生,你是赛里斯学派的创始人,这篇文章乃是基于你的奥术成果而创作,伱来说说看。”

杰尼恩点名道。

“在谈及这篇文章之前,我想先问问大家,什么是书法?

更加具体来说,是各种文字的书体,到底要怎么样才能被判断为书法的艺术?”

罗兰并没有着急表明自己的观点,而是抛出了问题。

“这个我倒是略有所知,书法的来源应该与文字同样古老。”

书法爱好者列伊颇感兴趣的参与了这个话题。

有了这个同学派的捧哏引出“古老”的话题,罗兰欣然道:“广义上的语言,其实是包括音声与文字的。”

其他人静静听着他们讨论,若有所思。

“因为声音不能传于异地,留于异时,只靠口耳相传难免失真,所以才会有文字的产生。

文字者,意与声之迹也,确切的来说,就是音声与意义在这尘世间的形迹留存。

因为以普通生物的生理结构,视觉处理的信息量占据了各种感官的绝大部分,而其中和思维活动息息相关的,自然就要数眼睛所看到的画面。

文字的存在,是为了解决信息传递和思维能力的问题,它就是视觉传达的一种体现。”

列伊赞同道:“确实如此,古老的先民在石头或者墙壁上刻绘,也有一些符号出现在陶器或者树皮上。

这些东西,绝大部分都没有留存下来,所以古代的文明经历了漫长的发展时期,都没有积累下什么遗产,但到了部落时期,逐渐诞生出象形文字或者图画文字,有了基于新载体的表达方式,文字便逐渐衍生出来。

罗兰先生在正式提出书法概念的《论赛里斯文字的书体变化以及书法的艺术》一文当中便曾经提出过,这些东西和文字的载体息息相关,本质上是一种客观之物。

我想,既然它是一种客观之物,那书法艺术的判断,应该也是有客观标准的。”

罗兰笑言道:“没错,其实亚特莱茵在这方面也有一些公认的说法,比如说最基本的一条,印刷体不算书法艺术,它充其量只是作为一种字体格式而存在。”

众人不由得点头,表示认同。

罗兰继续道:“除此之外,艺术的本质应该是以美为主的,并不排除一些另类的艺术,可能会去逐丑,但绝大部分正常的艺术都是以美为准。

好比说,某个死灵法师推出一堆腐烂尸体摆出的造型,硬说这就是前卫艺术,再找群死亡女妖摆着僵尸脸,跟被欠了几百万金币那样飘来飘去,大家愿意接受吗?”

“那必不能!”

“谁敢按着我的头污染我的眼,我会用法杖狠狠还击!”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艺术的标准应该是有益于生物,有益于族群,有益于繁衍和生存发展的客观规律!至少健康的主流艺术应该是这样的。”

众人纷纷应和。

“赛里斯语的书法之美,重在结构,由形生意,本质上是一种符号映射意义的过程,其实也是语言学的一大重要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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