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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爱(2/4)

作者:鹤道长
不在乎犯法了,由于主已经算我为义了……相反,神从来不把恶算为善,他说,那些称恶为善、称善为恶,以暗为光、以光为暗,以苦为甜、以甜为苦的人有祸了!所以,主是通过使我们藉着信变成义人才称我们为义,正如经上说:行义的才是义人,正象主是义的一样,人若说在基督里,就该照主所行的往行……就如那个悔改的税吏,由于他的信便得了圣灵的光照与转变,这人回家就比那个靠行动自夸的法利赛人算为义了,这个义的得来是信的成果,而不是自己的功劳,所以,神看我们有这样的信,就算作我们的义……

【算为义】就是指本来的罪愆主不再记念了,因信耶稣都被赦免了,所以叫【因信称义】,但既因信称义,就与主成为一灵,变成主的形像,从内在的表现就是,乐意效法追随主、照他所行的往行…假如问,被主算为义了可以得救吗,我想没有人说不会得救,但假如不圣洁、不是义人能得救吗,显然不能,所以,被主算为义的就是义人…另外,【被主算为义】不是时间意义上的一个出发点,而是信心在耶稣里的持续状态,由于这义是本于信以至于信,义人必因信得生…

【算为义】在于不按你过往的罪孽定你的罪了,因着信罪债给你赦免了,你已经因着信站在义人的行列了…所以,【这个算为义是在强调被称义是因信耶稣的缘故,而不是靠自己的行动换取的】,所以,这个【算为义】我们毫无可夸之处…但真实的信心就会带来真实的顺服,也就表现为行义,由于行义的才是义人,正象主是义的一样…所以,算为义不是说他仍然是罪人,因着信他就不算罪人了,而是【因着信】主转变了我们的生命,往事已过,都变成新的了!有很多星期日的弟兄偏向于在罪中得救,就是我固然还是软弱的罪人,但主已经赦免了,我就不算罪人了,主已经用宝血遮盖了我们的罪……实际上,【这里的遮盖是涂抹洗涮的意思】,而尽非主的义只是我们的一块遮羞布,一种外表的遮挡和掩盖,里面却仍然是个罪人…所以,【因信就算我们为义】是一个标准,也是一个请求,假如我们信主却没有靠主行义,这样的信是不能被算为义的…星期日的弟兄经常说的因信称义就是这样的信,这种信只是头脑的认可与心思的认定,固然他们也说要结圣灵的果子,但本质上却是一种便宜的福音,即——我们不用靠主变为义(或行义),由于我们是因信被主"算为义"(在罪中被主称义)…

【太10:22】并且你们要为我的名被众人恨恶,惟有忍耐到底的必定得救。

【可16:16】信而受洗的,必定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

【来5:9】他既得以完整,就为凡屈服他的人成了永远得救的根源,

【彼前2:2】就要爱慕那纯净的灵奶像才生的婴孩爱慕奶一样,叫你们因此渐长以致得救。

【帖前5:8】但我们既然属乎白昼,就应当谨守,把信和爱当作护心镜遮胸,把得救的渴看当作头盔戴上。

【罗8:24】我们得救是在乎渴看;只是所见的渴看不是渴看,谁还渴看他所见的呢?

【来3:13-14】总要趁着还有本日,天天彼此相劝,免得你们中间有人被罪困惑,心里就刚硬了。我们若将起初确实的信心保持到底,就在基督里有分了。

【约一3:9】凡从神生的,就不犯法,因神的道存在他心里;他也不能犯法,由于他是由神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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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救是一种持守中的渴看,在乎那位信实的主所发的应许,信而受洗,必定得救。就如我们经常说的,主的支票和现金一样管用,由于他从来不开空头支票。我们平时说的,我已经得救了,是由于我们信他了……所以,什么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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